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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河北省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23 12:45:02 本文已影响

河北省扶贫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38号)和《河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冀政办字〔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河北省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河北省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省扶贫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38号)和《河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冀政办字〔20168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扶贫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国开办司发〔20163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程,以扶贫工作信息公开为重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时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重点内容

(一)扶贫政策。省委省政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政策出台后,要及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扶贫办网站及《河北扶贫》杂志上转发。按照规定及时公开发布有关扶贫工作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其他省直部门出台的扶贫政策文件,做好协调公开工作。积极实行重大决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推行重要扶贫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拟出台的重要扶贫政策性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同步制定政策解读工作方案,政策性文件连同政策解读材料一同报批,解读材料一般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政策法规处牵头)

(二)工作举措。公开2016年各市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围绕落实年度重点工作、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动员社会力量等方面的工作举措,进行政务公开。重点是确保完成年度减贫任务、落实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加强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建立实施贫困退出机制、建设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等工作举措;编制实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开展产业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家庭手工业扶贫等)、实施就业扶贫、推进金融扶贫、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抓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农村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解决特殊类型贫困问题等重点工作举措;加强对口帮扶、开展驻村扶贫、实施“千企帮千村”、策划实施扶贫日系列活动、动员社会参与等社会扶贫工作举措。(机关各处、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三)资金项目安排。对负责的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进行公开。重点是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改革创新情况,易地搬迁扶贫、金融扶贫、旅游扶贫、雨露计划、彩票公益金等项目及其资金的安排情况。全面及时公开本级管理的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规划项目处、互助金指导处、移民扶贫处、基金会秘书处)

(四)扶贫成效。组织开展对有关市、县扶贫脱贫工作成效和省直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扶贫开发重点工作考核,建立脱贫成效评估机制,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及时公布有关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各有关市、县脱贫成效认定、贫困退出精准度,以及群众对驻村工作组和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进行第三方评估。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加大对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规划项目处、政策法规处、统计评估处、督查处)

(五)自身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构建全方位信息公开格局。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情况,公开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情况。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资产占用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做好选人用人、评选先进、招投标、出国(境)审核审批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拟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期主动公开。(秘书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

三、主要措施

(一)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发挥好扶贫办门户网站作用,进一步优化结构,充实内容,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积极打造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提高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传引导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主动公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实施的有关工作情况,除涉密和特殊原因外,都应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重大事件或政策,要在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处、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政策文件公开的主体责任,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政策法规处、秘书处按程序做好审查把关,报办领导审批。进一步办好《河北扶贫》杂志,充分发挥其在扶贫宣传、信息公开中的作用。(机关各处、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二)积极协调有关媒体。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要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和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完善政策解读内容、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办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政策法规处牵头)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来信来电来访相关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建立涉贫舆情收集平台和应对机制,及时掌握研究各方关切,完善舆情预警机制,协调有关单位和市县及时处置。涉及扶贫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对于社会影响大、敏感程度高的重大涉贫事件,会同有关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信息发布,及时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引导舆论。(督查处、政策法规处牵头)

(四)有效指导全省扶贫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扶贫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扶贫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各级要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贫困地区要建立健全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细化公告公示内容,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要积极推广地方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上下协调、积极配合、合力推进的运行机制。(机关各处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扶贫开发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省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由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强同志分管,秘书处督导协调,机关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承办。秘书处会同政策法规处每年汇总报告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确定或提出所承担业务的政务公开内容及意见建议,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秘书处牵头)

(二)搞好教育培训。加强办系统全体人员特别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鼓励通过自学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的学习研究,增强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机关各处、直属事业单位)

(三)加强考核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办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少于4%,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关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工作,秘书处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推进扶贫开发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秘书处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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