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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方案】定兴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26 08:30:02 本文已影响

定兴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定兴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定兴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定兴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 以城区范围内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为重点,通过开展“四个一批”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一批“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县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1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配餐(含托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提供配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责任落实情况。查看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否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主体资格情况。查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3.进货渠道情况。查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卫生条件情况。查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从业人员情况。查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

6.添加剂使用情况。查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超市、食杂店

1.主体资格情况。查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进货票证情况。查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

3.从业人员情况。查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经销食品情况。查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包装标识情况。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6.散装食品情况。查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校园周边小餐饮店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包装材料是否无毒、无害、清洁;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是否在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严禁食品流动摊贩进入校园区域内,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摊贩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

()校园门口100米以内的流动食品摊贩、小摊点

为了维护正常的学校秩序,予以取缔。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具体安排如下:

()宣传、查找问题阶段(2016510日~2016522

深入全县所有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门店、餐厅、小饭桌和小摊点,查找食品安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提示、警示、告诫工作。

() 全面整治阶段(2016523日~2016531

按照本次专项整治确定的目标任务,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进行集中整治,对于通过宣传教育阶段仍然不能整改的食品经营户,责令限期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或问题严重的立案查处。

()巩固阶段(201661日~2016630)

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工作回头看,认真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整治取得实际效果,通过此次整治,建立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市食安办牵头,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级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

(一)食安办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成立专项行动执法组进行综合执法。

(二)教育局负责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督查、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不在路边摊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市场监管局负责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有固定门店的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四)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内校园周边非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流动食品摊贩依法予以取缔,并安排专门人员在学生上学、放学和夜宵等重点时间段,对学校周边进行巡查检查,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摊贩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对涉及生产经营食品的,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

(五)公安部门要配合支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制止、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阻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的行为予以及时打击,对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线索、案件要及时查处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六)学校所在乡镇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安排2-3人员参加综合执法行动,与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在《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各乡镇要按照条例规定,做好小摊点的备案实施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县长、食安委副主任张志辉任组长,食安办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戎志国任副组长、食安办副主任任顺(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肖连启(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所田(县教育局主任科员)、陈国忠(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张志成(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部署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有人管、整治目标有人抓、整治任务出成效。县政府食安办要进行不定期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予以通报。

(二)强化综合治理

在整治中要按照综合治理的原则,食安办、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及时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协作机制,齐心协力,共同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注重长效管理

在整治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提升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创新监管新方法、新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本着边整治、边探索、促规范、重长效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定期巡查、联合执法等一系列长效监管机制。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动态管理,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查处,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使问题食品无藏身之处。

(四)营造整治氛围

各部门始终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形成家长、师生、群众高度关心和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实物展示、集中宣讲、开设健康课、设立宣传专栏和橱窗等方式,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教育,提升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畅通有奖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加大整治行动成效宣传力度,集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震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各相关部门请于2016630日将本部门校园周边整治情况总结报定兴县政府食安办。邮箱dxxsab@126.com。联系人:张建新、朱加明,电话:7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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