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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讲话】主任督学、副厅长在2005年全省教育财务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范文精选】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5-19 08:30:11 本文已影响

在2005年全省教育财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省教育厅在这里召开全省教育财务建设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计划、财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省教育财务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讲话】主任督学、副厅长在2005年全省教育财务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教育讲话】主任督学、副厅长在2005年全省教育财务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范文精选】



2005年全省教育财务

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省教育厅在这里召开全省教育财务建设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计划、财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省教育财务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刚才,云昭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等下,曙光同志将就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加强教育财务建设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应邀出席今天会议的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物价局领导也将分别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贯彻落实。下面,我就2004年教育财务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作个发言

一、2004年工作简要回顾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取得明显成效,教育经费总量持续增长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教育的支持。落实各类中央专款5.9亿元,增长48.6%;二是省本级财政投入较快增长。通过年初预算和年末追加预算,新增经费1.17亿元,比上年增长10%。三是省属高校预算外收入增加4.8亿元,比上年增长17.31%。四是其它渠道经费稳步增长。日元贷款到位15.5亿日元;争取邵氏赠款880万港元;利用银行贷款35亿元;通过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引进社会资金12亿元。同时,各市州、县市区也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据教育经费决算报表反映,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收入253.40亿元,比上年增加37.30亿元,增长17.26%,其中省本级教育经费总收入达到51.61亿元,比上年增加6.83亿元,增长15.23%。教育经费的增长,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去年,通过中央和省本级直接安排的农村教育专项经费就达5.27亿元,比上年增加1.82亿元,增长52.8%。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改和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启动“西部攻坚”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继续实施第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使近百万家庭贫困学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资助。除此以外,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专项补助2700万元,支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一费制”;通过制定新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增加农村中小学运转经费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通过认真落实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两个比例”规定,使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教育的比例达到66%以上。

()学校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高校基本建设投入创历史新高。省本级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国债资金共9420万元;同时,高校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利用银行贷款、合作办学、老校区置换等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15.2亿元,新增校园用地10200亩,开工建筑面积145.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1.71万平方米。全省农村中小学新建校舍126万平方米,消灭危房110.2万平方米,新增教学设备9292万元。“西部攻坚”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启动项目74个,建成项目24个。通过继续实施第二期义教工程,新改扩建校舍45.2万平方米,培训教师2.9万名,添置仪器、图书、信息技术设备3388万元,添置课桌凳6万余台件。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稳步推进,学生公寓、食堂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省高校共引进社会资金12亿元,新建学生公寓120万平方米、学生食堂14万平方米,为高校扩招提供了有力保障。进一步巩固了后勤部门规范分离成果,全省24所本科院校、10所高职院校后勤部门规范分离工作基本到位,当年分离后勤正式职工800余人。

()外资利用工作有新的进展日元贷款高等教育项目完成土建总投资2亿多元,项目竣工4个,主体完工项目4个,建筑面积达17万多平方米。完成了仪器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派出赴日交流培训人员75人。争取第十八批邵氏赠款项目16个,其中湖南农业大学逸夫教学楼1.2万平方米已竣工投入使用,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15个中小学项目共完成投资1854万元,新建校舍面积2.7万平方米。同时,对我省第十六批邵氏赠款项目及2002年第二批赈灾项目进行了综合验收。成功接待了邵逸夫夫妇一行50余人来访和日本政府代表团对日贷项目的调查。

(六)高校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通过竞标方式,确定了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为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二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加强对高校助学经费的预算监督,落实高校学费收入的10%专项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三是启动了“湖南省政府奖学金工程”,安排专项经费1493.6万元,奖励了家庭贫困的优秀大学生5975人。下达国家奖学金429万元,奖励学生966人;四是安排贫困学生生活补助经费1188万元,补助贫困学生2.3万人。

()教育财务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完善了高校“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体制,进一步规范了高校财务管理;二是通过强化部门预算,严格预算监督,加强对消费性支出的控制,有效遏制了工资性支出的过快增长;三是加强贷款管理,建立了高校贷款项目管理责任制、贷款备案制、风险预警制,高校贷款风险警示和防范机制初步形成;四是制订下发了《湖南省日元贷款高等教育项目人员交流培训管理暂行规定》、《邵氏基金赠款中小学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规范了外资项目管理;五是编制了高校20042010年建设规划,建立了今后几年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库,为加强高校基本建设宏观管理提供了依据;六是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 “一费制”收费办法,降低了收费标准,减轻了农民负担,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同时,通过稳定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并配合有关部门治理乱收费,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类学校的收费管理。

过去的一年,全省教育财务建设工作的成绩十分显著。但我们应该看到,当前我省教育财务建设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教育经费的投入与法定增长要求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是基础教育基础薄弱,城镇中小学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发展步伐,特别是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落实不到位,运转出现困难;

三是一些市州财政对县市区教育发展的支持不够,有的甚至多年没有安排过投入,有的县市区在投入上重普通高中教育,轻义务教育;

四是财务基建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高校贷款规模过大,负债率偏高,潜伏着财务风险。个别学校校园规划滞后,建设项目论证不充分,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不高。少数学校自筹资金项目不按程序报批,造成项目管理失控,一些地方截留、挪用基础教育专项经费,甚至挪用杂费发放教师工资,等等。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05年的主要任务及要求

今年,是贯彻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衔接“十一五”发展计划的重要一年。全省教育财务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教育工作目标,努力增加投入,切实强化管理,注重提高效益,为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具体来讲,要扎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依法筹措教育经费,促进教育投入持续增长

首先要确保教育经费实现法定增长。去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在重庆市召开专门会议,会后财政部还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经费预算安排确保实现法定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确保实现教育经费法定增长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在年初预算时要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二是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超收部分,同样要按照要求和分配原则,安排教育经费,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结果实现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三是省、市、县各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应达到20%以上。四是中央财政加大对中部省份教育的支持力度,将把各省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情况、对教育投入的努力程度,纳入中央对地方教育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指标体系,作为分配有关教育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明确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达到20%以上是享受“以奖代补”的前提条件。

其次要落实已有的农村教育投入政策。重点落实四条:一是要落实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的要求。二是要按标准落实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三是要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两个比例”,“严禁用教育转移支付资金顶抵县级财政应安排的预算拨款”。四是要落实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5%以上用于教育的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这些政策落实到位。

第三,千方百计增加对高校的投入。近年来,由于高校规模不断扩大,建设任务加重,资金需求倍增,但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今年大幅度减少定向招生后,收入相对减少,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增加投入,将严重影响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我们要以省人大开展《高等教育法》、《湖南省实施<高等教育法>办法》执法检查为契机,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高校的投入。最近我们已向省人大作了专门汇报,向省政府提交专门报告,请求省政府增加高校的资金投入。拟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将高校新校区基本建设项目作为省重点工程对待,以切实增加政府对高校建设的投入。在争取政府投入的同时,今年,我们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将进一步加大对高校重点专业、重点学科、实验室和学位点建设投入。各高校也要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继续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压缩行政开支,确保教学、科研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坚持后勤社会化改革方向不动摇,加大引进社会资金力度。

第四,要争取省政府出台城镇中小学配套建设投入政策。初步思路是在现有的城市建设维护费征收标准基础上增加12个百分点,或在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划出12个百分点用于城市中小学配套设施建设。要出台这一政策,各市州必须扎实做好有关基础工作。一是要根据城市化和城镇化发展要求,制订城镇中小学发展建设规划;二是各市州要认真调查本地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建设维护费的征收、使用情况,并测算出各市州、县市区城镇中小学建设经费需求缺口。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物价局将在近期内组织联合调查组,深入有关市州进行调研,为省政府出台政策提供依据,各市州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第五,要继续坚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一是要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民办教育的发展。今年,省里安排了民办教育奖励经费,对民办教育发展得好的市州、县市区要给予奖励。二是要通过积极宣传引导,争取全社会对教育的支持,调动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资助学。三是要盘活闲置教育资源,对一些闲置的中小学校,教育部门要争取政府支持,合理处置,所得收益要全额用于发展教育。最近,省政府已明确,对高校校区置换给予优惠政策,高校老校区置换后的土地转让金,要全部返还给学校。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这一政策,筹措建设资金。此外,高中阶段学校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可以走社会化的路子,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建设。

(二)精心组织,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第一,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为龙头,全面推进农村中小学建设。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这是加快我省中小学建设的一次极好的机遇。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一是要落实资金,按照省里规定的几个口子,筹足配套资金,并尽快落实到专户。二是要完善项目计划,对少数不符合布局调整规划、危房面积、等级不实的项目,要按照省危改办的有关要求在会后一周内调整到位。三是要尽快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四是要严格遵守建设法规和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监理,确保建设质量。五是要建立工程项目台帐。省里将在6月底组织第二次督查,如发现问题,将向全省通报。在抓好危房改造工程的同时,要统筹考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明德小学建设,将资金捆绑使用,争取改造一所建成一所,特别是要继续抓好西部攻坚“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确保完成今年的规划任务。没有纳入中央资金补助范围的市县,也要全面推动寄宿制学校建设。省里已安排了专项奖励经费,对经济较困难但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给予奖励。

第二,要做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的扫尾和明德学校启动工作。今年是第二期义教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国家将组织对项目的关闭验收。有关市州和各项目县要认真搞好项目的扫尾工作。一是要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已批复的土建项目规划,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设备、图书的采购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二是要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对竣工项目进行审计。三是要规范“工程”项目档案,以备检查。四是要对第二期“义教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效益分析报告。今年我省争取到台塑集团捐资2000万元,资助国家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特殊受灾贫困县()或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贫困县()兴建明德小学,

第三,做好全省中小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做好中小学建设规划,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的建设任务和投资需求,是促进学校基本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基础工作,有利于争取政府投入和优惠政策支持,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去年,全省已经初步编制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没有全面、真实地反映我省中小学建设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今年,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将所有布局调整后保留的中小学全部纳入规划,要根据人口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学校服务半径,测算出学校合理的办学规模,并根据需要和校舍现状,确定改造规模、新建规模、建设内容和资金需求。要将正在实施的各类工程结合起来,统筹考虑。这项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财务建设处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班子,安排专门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做好本级学校规划的同时,加强对县市区规划的指导,并做好本地区规划的汇总审核工作。长沙和株洲市已制定了本市中小学建设规划,质量较高,希望各地借鉴。

第四,扎实抓好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工作。对家庭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是今年农村义务教育的一件大事,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极为重视。特别是省财政克服经费困难,设法筹措了大量资金用于该项工作。目前中央和省级“两免”资金已经下达,补助标准和范围已经确定,关键是做好落实工作,会后,省财政厅与我厅组织的督查组将下到十四个市州进行督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起落实工作的主要责任。一是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程序,认真做好家庭贫困学生的确定工作,使“两免一补”经费真正落实到家庭贫困学生身上;二是要加快退费进度,对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贫困学生,已收取的杂费和课本费要在530日前全额清退到位;三是要认真总结春季“两免一补”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做好秋季“两免一补”工作准备,保证秋季开学时“两免”工作同时到位。

第五,全面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目前,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新机制的关键是必须落实银校全面合作协议。全省纳入国家助学贷款范围的68所高校中,尚有38所高校未与经办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各高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采取扎实措施,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确保贷款今年上半年全部到位。一是要在6月底前与工商银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二是要妥善处理好与原经办银行的关系。有些高校与原经办银行的协议需要解除。应该看到,解除协议是由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所致,各高校不要怕承担违约责任,更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来搪塞。已经签订协议的30所高校要争取银行及时、足额发放贷款,满足学生的贷款需求。如果是因为高校的原因不能落实银校合作的要求,从而影响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的落实,学生得不到国家助学贷款,我们将按中央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六,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最近,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高校后勤社会改革的意见》,各地各高校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高校后勤服务部门分离工作。关键是完善后勤部门与学校行政系统的规范分离,尽快将尚未分离的后勤服务项目交由学校后勤服务实体或其他社会企业经营,学校其他部门(单位)不再从事学校的后勤服务。学校后勤服务实体要与学校建立经济契约关系,变行政拨款为服务收费。二是要进一步理顺高校与后勤服务实体的资产关系。各高校应将后勤资产随后勤服务项目同步分离给后勤服务实体,在对所有后勤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合理界定和合法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资产进行分类管理。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高校后勤改革的优惠政策。各高校要发挥改革主体作用,把后勤社会化改革作为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从各方面给予后勤服务实体大力扶持,在大型后勤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大型后勤设备的维修与更新上,学校要继续给予投入。同时,要加强对服务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后勤服务实体的健康运营。为强化各高校党政领导对改革的责任,今年,我们将建立高校主要负责人后勤社会化改革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三)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提高效益

第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一是各省属高校要强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预算原则。要统筹各种收入,统筹各项支出,统一财务核算;对一些确需实行二级预算管理的学校,要根据实际,对二级单位合理分配预算指标,赋予二级单位一定的财权,但必须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二是各高校和厅直单位要制订科学的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合理安排预算。从近几年预算执行情况看,一些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准、调整过多、支出随意性大等问题,主要原因是工作缺乏计划性或工作计划缺乏严肃性。三是要积极推进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要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当前,一部分高校和厅直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只有财政拨款的项目要实行政府采购,其余资金不需要实行政府采购;有的认为政府采购程序烦琐,时间太长,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对政府采购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凡属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财政转贷的各类资金),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各高等学校和厅直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今后,凡按规定应该实行政府采购而没有实行的,我厅将停止向该单位支付预算资金。

第三,要加大宏观监控力度,防范财务风险。为建立高等学校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高校财务风险指标体系和预警系统,去年,我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今年又下发了《关于建立省属高校银行贷款审批制度的通知》,建立了省属高校银行贷款预警、备案、审批制度。各高校一定要按照文件要求,建立校内贷款项目责任制,落实贷款备案制和报告制,努力提高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还贷机制,降低财务风险。

第四,切实加强收费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从去年的执行情况来看,收费情况总体上比较规范,家长认可,社会满意。今年还要进一步规范,要严格执行省定标准,坚持收费公示制度,杜绝“一费制”以外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收取费用。要继续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择校”收费“三限”政策。要在继续稳定高校收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收费行为。在加大收费管理工作的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维护学校利益的工作,坚决制止任何部门截留、平调、挤占、挪用学校收费收入,严禁向学校和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和强迫服务。

第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目前各高校和厅直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上,家底不清、账实不符、处置不当、“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仍然存在,必须下力气予以纠正。一是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领导责任制。各学校校长和厅直单位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责任。要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今后,我们将把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作为对各高校和厅直单位负责人工作考核和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二是要抓好国有资产的清理,摸清底子,建立起详细的国有资产账目。三是要强化科学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四是要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管,凡国有资产置换、重组、出让、出资,都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这里我要特别指出,各高等学校要加强独立学院的国有资产管理。首先要对投入到独立学院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然后组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对独立学院的国有资产,应独立建账,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流失。同时,要加强对独立学院的财务监控,指导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各高等学校从独立学院获得的收入,要主要用于本校的办学条件的改善和事业发展。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参照以上要求,加强对示范性高中举办民办学校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

第六,要强化基建管理。一是各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规范建设行为。今后,凡属我厅管辖的高校建设项目,一律要按照《湖南省属高等学校、省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基建工作规则》要求,先报立项审批,才能进行建设。招标、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必须报告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不按程序报批的学校,不予安排预算内投资计划。这里要强调的是,自筹资金也是国家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必须与财政拨款项目一样,纳入统筹管理。二是要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分析。近年来,各高校建设项目多,投资量很大,一定要认真做好项目经济评价,对项目的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材料选用和造价进行评估论证,编制好建设计划和资金计划。三是要加强基建财务管理,控制项目建设成本。要在坚持高标准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项目建设;注重项目设计;实行投资概预算、决算相结合的全程控制。四是要建立健全质量终身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五是要建立财务评审和决算审计、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教育建设监控机制,加强建设监督,杜绝建设中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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