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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诈骗方案7篇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2-06-23 12:55:04 本文已影响

养老保险诈骗方案7篇

养老保险诈骗方案篇1

  要求群众熟记96110反诈咨询热线,现场讲解近年来发生的常见的电信诈骗经典案例,让大家更深入、直观的了解电诈犯罪的相关知识。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方案集锦四篇。

养老保险诈骗方案篇2

  

  今年以来,我县电信新型违法犯罪呈现高发态势,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被骗损失不断攀升,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破坏了经济社会的诚信体系。为严密防范电信新型违法犯罪,坚决遏制案件高发态势,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平稳有序,经县局党委研究决定,自20xx年x月至x月期间,开展防范电信新型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公安机关“攻侵财”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县局“全警进万家,聚力保平安”为民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有效遏制当前电信诈骗犯罪高发、多发的势头,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防范重点和工作目标

  重点防范网上办理贷款、网络刷单、网络兼职、冒充领导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人民群众重大财产损失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结合全县电信诈骗犯罪比较突出的案件类型,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立足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利用各种手段,创新宣防产品、创新宣防方式,扎实推进“五进”宣传,普及通讯诈骗犯罪防范常识,提高人民群众对电信诈骗的辩识力和防范力,实现电信诈骗犯罪发案数下降,犯罪高发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减少、自身防范意识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防范电信新型诈骗犯罪防范集中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xx任组长,刑侦大队队长xx任副组长,县局指挥中心、刑侦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刑侦大队,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情况收集汇总。

  四、职责分工

  此次全县防范电信新型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由刑侦大队牵头,其他警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步调一致,形成合力,迅速掀起集中宣传工作高潮。

  (一)指挥中心

  1、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手段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发布公益广告、防范诈骗,警情通报、制作宣传专题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解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教育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2、充分发挥公安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新闻媒体网站、民警个人微博等网络阵地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防范宣传,及时向群众提供预警性防诈骗宣传提示。

  3、定期通过微信向全局在职民警、职工、协警统一发送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信息,由民警通过个人微信圈、qq群、微博群、手机短信等社交平台向好友转发推送,再由好友向更多社会人员转发,通过以人传人、圈子叠圈子的方式,达到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信息传播的最大化。

  (二)刑侦大队

  1、全面、及时研判近期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特点、动向和作案手段、方法、特征及后果等,形成文字材料报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负责将相关预警情况及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分析研究电信诈骗犯罪动态,全面掌握电信诈骗犯罪的各个过程、环节,易受骗群体以及最新的诈骗手段等情况,研究制作宣传资料并提供给指挥中心、各派出所,同时积极联合指挥中心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采访报道,强化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积极协调各专业银行,建立通讯诈骗案件涉案银行账号的快速查询、冻结机制,提高银行拦截诈骗汇款的针对性和及时性,最大限度的遏制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卡将赃款转账、分流;

  联合信通部门积极协调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向广大居民发布防范宣传公益短信,及时向群众提供预警性防范通讯诈骗宣传提示。

  (三)治安大队

  加强对各派出所的组织指导,以“全警进万家,聚力保平安”为民实践活动和1+x+n”城乡社区警务机制为载体,发动社区民警结合日常社区警务工作,开展反诈骗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各派出所

  1、依据“服务谁宣防谁”原则,立足本岗职责发挥职能优势,积极联系辖区社区、村居、企业、学校等部门,联合指挥中心、刑侦大队开展送宣上门活动,扩大宣防覆盖率,提升民众知晓率。

  2、结合开展“全警进万家,聚力保平安”为民实践活动,组织民警通过揭露诈骗分子的手法、伎俩,向群众传授防范方法,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3、各派出所要按属地原则,结合日常工作落实反诈骗宣传,充分利用街头宣传栏、社区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协调辖区商场、银行、学校、医院、车站、沿街店铺等单位led屏幕滚动播放电信诈骗防范提示语,扎实推进“五进”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加强与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的联系,充分利用微信圈、校讯通、家校群、家长群等新兴通讯方式,由社区民警加入,发布各电信诈骗防范、预警信息。

  5、户籍室、值班室要摆放各类打防电信诈骗犯罪资料,面向群众宣传。

养老保险诈骗方案篇3

  为贯彻落实略阳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竞价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各镇办所、各相关科室、县综合执法大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镇办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镇(办)所工作的指导,加强系统内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镇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克服困难,服务于民。考虑到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多发生于非工作时间段(早晨8点钟之前以及周六周日居多),各镇(办)所及县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肩负起职责,合理安排人员、时间及检查方式,保障此项工作“不含糊、有效果”。

养老保险诈骗方案篇4

  为认真落实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岗子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织密防范诈骗安全网,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强化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5月26日,岗子乡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会上传达学习市区两级相关会议精神,并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任务分解,确保工作能有力有序开展。

  丰富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政府公众号、村组微信群、工作联系群等方式,及时推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在村组路边、健身广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考虑到部分老年群众不识字,手机操作不熟练等实际情况,在赶集日,乡综治办联合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服务队、乡综合执法局在集市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对面跟群众进行交流,给他们答疑解惑,取得了老年群众的一致好评。

  协调多方联动,形成同向合力。结合当前全乡正在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防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摸排、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网格员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在进行其他工作的同时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现与群众的“零距离”。

养老保险诈骗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住建局局长高士届为组长,党委委员赵志胜为副组长,其他房地产条线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工作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虚假销售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等行为。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20日)要求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10日)组织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对全县房地产项目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当地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向当地社会媒体公布。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将房地产市场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整治工作,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及法人等信息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做到一处违规,处处受制,形成全方位的失信惩戒机制。

养老保险诈骗方案篇6

  

养老保险诈骗方案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部署要求,2022年5月7日,省法院制发了《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亮剑出击养老诈骗。

  方案指出,本次专项行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方案强调,本次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三项目标任务进行,一是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三是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要求,全省法院一要扎实推进宣传发动工作。抓好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方案,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群众提供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迅速掀起打击整治宣传热潮。二要依法严打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突出精准打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快审快判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全面查清涉案财物数额、种类、权属等相关问题,最大力度最大限度最大程度追赃挽损,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全省各级法院在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的指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行动,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目前专项行动开局良好,蹄疾步稳,推进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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