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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方案】2015年绿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5 17:20:02 本文已影响

2015年绿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案为做好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确保程序严密,过程平稳,结果公正,根据《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长办发【2015】9号)和《2015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2015年绿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案,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2015年绿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2015年绿园区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为做好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确保程序严密,过程平稳,结果公正,根据《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长办发【20159号)和《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长人社【20154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服务人才和促进发展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630日之前完成,各招聘单位具体面试时间由主管部门确定,报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面试场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三、方法步骤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考试面试岗位人选确定。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1:5的比例内且成绩相同的和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考核面试岗位人选确定。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6(含)比例的,要严格按照市相关规定及公告要求科学制定初试方案,并依照方案严密组织报名人员进行初试筛选,并按照比例要求确定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三级联审制,即招聘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复审,人社局终审。

资格审查初审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前三天通知考生,通知要明确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证明、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卫生系列考生提供相关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确实需要审查档案的,由拟参加面试人员本人负责提供档案。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通知考生时,要认真做好通知记录,以备查询。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向考生说明原因,并要求考生当场进行签字确认后,依次递补。放弃面试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通知到位的,由用人单位做好记录后,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于201565日前结束。

() 面试组织

1.面试方式。面试方法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方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招聘岗位实际情况,对专业相近岗位进行合并面试。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依据本方案和有关政策制定各自的具体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报人社局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面试。

2.试题命制。面试试题的命制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要求提前选取行业专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采取全封闭的方式命制面试试题。面试试题坚持“为用而考”的原则,专业知识的考题不低于80%,综合能力测试考题不高于20%,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应增加对考生岗位实际操作的测试。

试题命制两套以上,每套面试试题的答题时间为5?10分钟。由主考官在面试前任意抽取其中一套作为面试试题,其余试题密存备用。

3.考官组成。按照市里要求,面试岗位分为试点岗位和非试点岗位。由区人社局根据岗位特点、专业分类、单位需求等因素确定1-2个岗位作为试点岗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试点岗位和非试点岗位考官均由7人组成。

试点岗位设主考官1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派;副主考官1名,由市人社局抽签产生;专业考官2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区外确定6名专家,并于面试当天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抽签产生;公共考官3名,由市人社局从市公共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非试点岗位设主考官1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派;副主考官1名,由市人社局抽签产生;专业考官2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区外确定6名专家,并于面试当天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抽签产生;公共考官3名,由区人社局在区外确定9名公共考官,并于面试当天由市人社局抽签产生。

4.考场设置。面试考场由主考室、候考室、侯分室、考官休息室、医务室、隔离室组成。

主考室:内设考官席、计时席、计分席、领导旁听席、纪检监督席、考生席。主考室所需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

候考室:考生在面试开始前在候考室集中封闭、抽签、备考。候考室所需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区人社局、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选派。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对考生抽签过程进行监督,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负责考生抽签及登记等环节的指导,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组织考生的抽签、登记、管理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侯分室:考生在结束面试后,在侯分室等待成绩。工作人员在宣布考生成绩后,引领考生离开考区。侯分室所需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

整个面试过程中,实行全封闭管理。市人社局监督员全程巡视。

四、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应聘人员面试得分的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

六、体检、考核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

1.体检。体检统一由市人社局组织。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核。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3.公示、聘用。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相关要求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区人社局统一到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七、考务费用

命题专家、考官、工作人员考务费及面试所需午餐、备品等费用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承担。标准根据《关于调整人事考试经费支出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264)文件执行。

八、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绿园区纪律监察小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工作分工

纪委监察局负责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面试工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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